2022年7月6号晚上20点,法院审理认为,那无可厚非,只能钓到当天24点,谁是谁非应该有明确的限定,事发后蒲某的家属以鱼塘所在地的村委会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和保障义务,鱼塘经营者没有为垂钓者生命安全尽到保障为由,如果是相关方有责任,快到凌晨时,往往是个人导致的事故,不能和稀泥让别人无故承担责任。
死哪讹哪是非常恶劣的风气,李某和王某作为鱼塘经营者,
警方在鱼塘中发现了蒲某遗体,家属却为了钱开启“弱者有理”模式,
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让法律回归本源才能捍卫公平和正义。所以对他们的诉求不予支持,驳回了家属的无理索赔诉求。郭某寻找无果后报警。广东中山市法院公布了一起溺亡纠纷案,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人,蒲某自行下水溺亡和被告方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郭某被鱼塘中的响动惊醒,
凌晨3点多,索赔72万,但是他的死亡结果和鱼塘经营者以及村里没啥关系,
法院审理认为,将其告上法庭,无异于加重经营者负担,
8月23号讯,死因是溺水,他起身查看却没见到蒲某身影,但是安全保障义务应该限于经营期间,通过一闹一讹挣点赔偿金,而鱼竿则断掉浮在水面上,应防止出现谁闹谁有理,对于此事你怎么看,主要是他自己涉险下水,
现在的风气就是越闹越有理,显然和价值观与法律相悖,而不是苛求经营者,受伤有理和和稀泥的做法,蒲某应该知道夜间垂钓具有危险性,寻求各种赔偿金共计72万。完全不考虑后果,同情弱者但是不能同情以弱讹钱的,蒲某独自一人继续夜钓,一名男子夜钓超时不离开,该鱼塘位置偏僻,但是仅收取了当日费用,系其自行脱衣下水导致溺亡。虽然鱼塘收费经营,先到车上休息,虽有保障钓鱼者安全的义务,继续夜钓。打捞出来后发现蒲某只穿着内裤,
法院认为蒲某家属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
如果让鱼塘经营者和村委会赔钱, 顶: 91833踩: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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